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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全面推进“四化三查”工作意见
【文字:  】  2017-03-30   来源:市纪委 
 

      “四化三查”工作是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干部安全的根本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实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效抓手,是破解机关“中梗阻”,治理基层“微腐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成功路径。为进一步推进“四化三查”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基层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廉洁意识,有效预防“蚁贪”“蝇贪”现象发生,打造亲民爱民、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队伍,依据中共周口市纪委《关于推进“四化三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周纪发〔2017〕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周口市四届二次全会和市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全会部署,坚持以可操作、可落实、可考核为原则,以便民高效、服务大局为目的,坚持问题导向,以“两层”为重点,围绕确权、用权、监督、检查、问责的难点和关键点,全面推进“四化三查”工作,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方便快捷、便民利民、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为民服务体系,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建设美丽幸福项城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四化三查”工作,公开各单位职权用权监督问责内容和程序,逐步实现“互联网+制度”的监管模式,做到“职权清单化、用权规范化、监督立体化、问责常态化”,达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程序履行无任性,监督之内无盲区,追究问责无特例”;查行政审批是否合规及时、查民生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查群众举报违纪违规问题,以开展“三查”推进“四化”,探索建立权责清晰、依法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新机制,从而实现“一规范三提升”(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提升干部队伍形象)。
      三、工作内容
      全面推进“四化”工作。通过开展职权清单化、用权规范化、监督立体化、问责常态化,使基层“微腐败”、机关“中梗阻”得到有效治理,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得到提升。
      (一)职权清单化
      1.全面梳理职权。市直各单位要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对2015年编制部门审核确认的权力事项进行细化梳理,弄清职权底数,形成职权清单。各镇(办)明确镇党委(党工委)和纪委(纪工委)、村(居、社)“两委”、村(居、社)监委、包村干部、镇办站所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办理群众事务中的责任和权力,列出清单,公布于众。对职权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
      2.实行职权清单标准化。对梳理出来的职权事项,要逐项分类登记,建立职权清单目录。实行一权一清单,规范列明职权名称、职权类型、行使主体、办理环节、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实施依据、服务承诺等。清单表述要简明,语言、文字、格式应规范统一,法定名称不得随意变更,对于多部门实施相同或相似行政权力的,要在备注中予以注明。职权依据须引用文件全名,要列出具体的条、款、项及其内容。
      3.公开职权清单。各单位要认真梳理规范的职权清单,在科股室自报、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审定的基础上,经编制部门审核后,必须在政府门户网站、单位网站、业务办理窗口、报纸、公开栏、电子查询系统等载体向社会公开,让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知道自己都有哪些权力,让社会公众了解什么事情该找那个部门。
      (二)用权规范化
      1.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各单位要根据职权清单,按照透明、高效、便民要求,简化不必要的环节,减少行政裁量权,明确与民与企息息相关事项办理的具体步骤和程序,制定办理村级主要事务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时限,以及科室、站所负责人、分管领导信息、联系方式等,逐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流程图要公开公示,做到电视能看、网络能查、群众能问,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确保让社会公众“办事明白、程序清楚、权力知晓、投诉有门”。
      2.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单位在遵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办事流程的同时,要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降低办事成本。所有进驻窗口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的部门要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使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事项能在窗口或网上受理后直接办结。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运用市政府网站及“天网”工程,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市、镇(办)、村(居、社)三级互联网连接,构成网格一体化平台,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更有效率。
      3.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各单位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三)监督立体化
      1.党组(党委)监督。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围绕岗位职责、权力行使和关键环节,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逐项制定有效管用的防控措施,抓好日常检查,真正做到防得住、控得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风险在流程内控制。
      2.纪检监察监督。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运用廉政教育、谈话提醒、监督检查等手段,对单位干部职工政治表现和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尤其要认真贯彻《周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对单位中层干部监督办法》,加强对单位中层干部的监督,自觉践行“四种形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告诫,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构成违纪违法的,坚决进行执纪问责。
      3.群众监督。健全群众举报制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在继续用好“一厅(信访大厅)、一线(监督热线)、一箱(举报信箱)、一网(门户网站)”等传统监督平台的同时,各单位要依托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积极利用二维码(清风项城)、微信等技术,搭建职能部门与公众有效沟通的桥梁,让公众通过网络更多地参与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4.评议监督。各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对机关“中层”科股室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问题进行意见征求;每年组织一次服务对象监督评议,对规范服务、高效服务、便民服务、廉洁服务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每年组织一次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重点科(股)室及二级机构民主评议;在各单位行政(便民)服务大厅安装电子评价器系统,由办事群众现场对窗口进行评价。
      5.科技监督。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系统,建立“程序规范、自动留痕、全程监控”的信息化标准运作流程,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权力运行实时监控、全程监察、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在市行政服务大厅和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建立音频视频高清监督互动平台,将“天网”工程网络延伸到村(居、社),村(居、社)安装高清音频视频远程监督设备。群众在“村(居、社)务日”办理各项事务,监委成员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实行监督无缝隙、全覆盖。
      6.平台监督。市行政服务大厅和镇办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府面向群众服务的主要场所。各单位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部门服务窗口的监督管理,采取考勤、检查、评比、通报、投诉处理等措施,促使窗口工作人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树立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问责常态化
      1.严格问责追究。对权力梳理不全面、没有建立权力清单、不能按程序办事的;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不能按时办结、不按流程操作的;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冷硬横推、超时办结、吃拿卡要报等“中梗阻”现象的;对涉农惠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中问题突出,存在失职渎职、不公开不公正、虚报冒领、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截留、滞拨、挪用、擅自变更实施项目、招投标执行效率低等问题,甚至违规审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违规招投标的;对扶贫领域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2.强化责任倒查追究。对推行“四化三查”工作不力,对存在问题听之任之、甚至纵容袒护包庇、导致问题易发多发的,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又倒查追究所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完善常态化通报制度。对所有公权力腐败行为“零容忍”,对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起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持续开展“三查”。在推进“四化”的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开展“三查”,通过开展查行政审批是否合规及时、查民生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查群众举报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明确“三查”重点
      1.查行政审批和执法是否合规及时。重点检查在实行“一条龙”审批和“一站式”服务中是否按照法规和审批流程办理,做到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 ,是否执行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等情况;是否存在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环节多、时限长等现象;是否积极推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是否严格按照承诺时限予以办结。行政执法的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执行标准是否统一。
      2.查民生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围绕民生政策落实情况、部门监管履职情况、惠民资金管理情况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分配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把关不严、暗箱操作等问题;在扶贫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或处置集体“三资”时违规操作、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索要回扣、发放不及时等问题。
      3.查群众举报违规违纪问题。把群众反映涉及权力公开、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涉农资金拨付等方面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查是否建立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制度、群众举报投诉工作流程,是否有明确工作程序、查处要求和反馈时限;是否建立投诉举报管理档案、公开投诉电话,详细记录;是否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和及时反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查处,纪律审查是否规范,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对不具有行政审批、执法、民生资金管理职能的单位,主要检查以下内容:遵守政治纪律规矩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中央、省委、周口市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情况。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是否存在办事不公开、工作标准不高、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服务群众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对待群众生冷硬横、敷衍塞责、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
      (二)把握检查方式
      1.开展自查整改。财政、民政、农业、畜牧、林业、农办、卫生、教育、食品药品、人社、住建、交通、文广新等涉及民生资金的部门每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自查,全面排查关于行政审批和执法、民生资金拨付以及群众举报违规违法问题的办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2.开展专业检查。政府法制办、编办、财政、审计、巡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每年分批对行政审批、执法、财政资金拨付等工作开展专业检查,着眼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处理到位。
      3.开展专项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汇总分析“三查”工作情况,切实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座谈走访、抽调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摸清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真实情况和问题,出重拳、下猛药,实行精准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开展执纪审查。按照市纪委纪律审查协作区工作机制,整合镇(办)、市直部门纪检监察力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坚持紧盯不放,优先办理,快查快结。
      (三)强化结果运用
      1.搞好评估总结。监督检查结束后,牵头检查部门要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剖析,向党委政府提供总结报告。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并上升为制度规定。
      2.完善制度规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政策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入剖析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深化改革和创新,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顺、不畅的问题。
      3.加强日常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各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监督机制融入各项业务,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维护制度严肃性,快速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书”,持续形成震慑,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和民生资金落实到位。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行“四化三查”工作是2017年全市突出抓好的一项重点工作。市委成立“四化三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强配齐工作人员。各镇办、市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过问,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必要的资金投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推进“四化三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把推行“四化三查”工作情况纳入对各镇办、各部门工作“四制”考核内容。
      (二)把握重点,狠抓落实。由市纪委牵头推进该项工作,镇(办)党委(党工委)书记、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镇(办)纪委(纪工委)书记、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一定要真抓实做、敢于担当,抓住梳理职权清单、提高办事效率、实施立体监督、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任务落实到人,明确时间节点,一步一个脚印,保证该项工作的全面实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办)、市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信息平台、设立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走出机关、走入电视、走进基层,广泛宣传“四化三查”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具体措施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规范大厅,加强监管。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镇办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大厅的监管。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积极总结学习外地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建设,加大市直单位党务政务网上公开力度。镇办便民服务大厅进行全面改造、提档升级,市委市政府通过以奖代补予以经济支持,具体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门头标识;统一大厅通透面积标准;统一设立服务窗口;统一建立音频视频高清监督互动平台;统一制做建设内容(职权清单、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等上墙公示)。各镇办建立 “10+3”工作日制度,即每月10日“固定党日”,每月3日、13日、23日为村(居、社)务日,在工作日内集中学习、集中议事、集中受理群众诉求、集中代办服务群众。
      (五)开展督查,严格问责。市纪委组织人员对各镇办、各部门推行“四化三查”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周督导、旬排名、月通报、季总结制度,对各单位进行综合排名,及时发现、总结、推行好的典型和做法。对行动迅速、工作落实到位、实际效果好、社会满意度高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敷衍应付、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力、排名落后的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六)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推行“四化三查”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探索,创出符合实际情况,切实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好机制、好制度,全面提升“四化三查”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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